4月15日起,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实施。
4月12日,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公安厅3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的监督。
通知称,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将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标准实施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相互通报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将强化宣传引导,构建社会共治。
关键词1:源头着手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
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同时生产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企业,核实企业和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和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严禁生产未获得CCC认证、也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防止假借电动摩托车名义生产违标电动自行车。
关键词2:市场监管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避免不符合标准、未通过CCC认证的产品流入市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组织对电动自行车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超出CCC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和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或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纂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3:登记上牌
公安机关将推动地方立法,提请政府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
同时,适时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严管通行秩序,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科学合理分配路权,依法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
关键词4:非标治理
各地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公安部门将积极提请党委政府综合施策,制定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
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过渡期满不得上路通行。
支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提请地方政府进一步增加公交供给,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报请政府实行免费乘坐公交政策,引导人民群众在出行时更多选择公共交通方式,不断减少电动自行车出行给城市道路交通带来的交通压力和安全隐患。
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又环保的交通工具,深受人们的青睐,在我省郑州等地有巨大的保有量。
【疑问】
新国标下电动车何去何从?
通过走访调查,记者发现目前超标电动车仍然在售卖,社会上登记上牌的超标电动车也占据大部分。新国标即将实施,再次梳理市民关注的若干问题。
●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还能上路吗?
国家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面对超标电动车保有量巨大的现状,国家也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超标电动车。工信部强调,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近期,我省市场监管、工信、公安部门将联合发布通知,对新国标实施后我省电动车管理作出进一步规范。
●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还要考驾照吗?
目前关于无牌电动车上路暂无处罚标准,另外,也暂未接到驾驶超标电动车需要考取驾照的相关通知。
目前,开封对于电动车管理还是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禁止非机动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违规载人等等,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民警将对驾驶员和违规当事人采取“三教育一采集”( 即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和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并视情况处以10元至50元的罚款。
●4月15日后买电动车,如何查验符合新国标?
消费者要买电动自行车,如何判断车辆是否符合新国标?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电动车行业产品从许可生产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将跟新国标同步实施。
最简单的方法是消费者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来判断;此外,还可以通过查验是否符合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要求进行判断。
同时提醒,新国标实施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4月15日后,如果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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